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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万家:财务数字化转型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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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和技术双重推动下,华润万家成功构建了业财智能融合财务管理体系,逐步搭建了“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双中台架构,通过解耦财务管理体系、重塑财务规则,实现了业财数据同源、规则同源,将财务管控从被动滞后向前端转移,以核算场景为基础向以业务场景为核心转换,实现财务管理“参与决策制定、支持业务发展、管控经营风险”的定位规划,初步达到了“推动财务转型,业财数据一体,财务管控前移”的目标,为华润万家数字化转型打下良好基础。

为了构建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全渠道数字化能力,加速推动数据资产化达到对消费者需求的快速响应、整体效率倍增、数据化科学决策的目标,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万家)开展了财务数字化转型及管理重塑工作,创造性地解决了管理报告与财务报告并行出具的难题,提升了管理报告的时效性,为管理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一、财务数字化转型及管理重塑背景

华润万家是华润集团旗下零售连锁企业,业务覆盖中国内地及香港市场。近年来,多业态结构优化、全渠道模式推进对华润万家财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紧跟业务变化的步伐,做业务发展的坚强后盾、参谋其财务管理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变革与重塑。

(一)财务规则复杂,自动化水平偏低,难以支撑基础核算高效开展

近年来,随着零售行业快速发展线上、线下、带货、直播等多种销售模式涌现,对于财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华润万家以收并购的形式扩大行业板块,收购公司与其自身规则、逻辑存在较大差异,加之线上业务发展变化迅速,业务不断调整优化,导致大量数据需要手工核对和归集。公司原有核算规则多至500多条,凭证模型多至1600多个,导致核算工作非常复杂且极易出错,需要大量人工干预和个性化处理。据统计,每月平均手工处理耗时约700小时,财务人员整体月结需要6~7日才能完成,已难以快速迎合行业发展变化。

(二)管理报告时效性差,无法敏捷支持管理层决策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零售行业景气度持续下行,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企业经营面临较大挑战,只有紧跟市场趋势,方能引领企业发展。由于核算自动化水平偏低,每月月结时间较长,管理报告需在月结完成后才能依次加工出具,导致每月管理报告要在月中才能完成,严重影响了信息及时性,经常是管理报告出具时市场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无法敏捷支持管理层决策,严重影响业务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外部相关方较多,难以有效满足多维度多口径数据报送需求

对于大消费行业来说,供应商数量多,每月的数据确认、对账、开票等工作量非常大。结算业务需要供应商主动发起结算款项并传递到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供应商选定的款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通知供应商开票结算。整体业务流程较长,多方协同较差,且需要按不同频率、不同口径提供给国务院国资委、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统计局、税务局、银行审计机构等合计约600多种报表,依靠手工支持处理每月耗时约10万小时,费时费力且难以满足各方需求。

二、主要做法

华润万家财务数字化转型及管理重塑通过业务、数据的双中台技术体系,支撑业务转型与能力建设,建立“123”统一系统工程:“1”即1个规则,通过规则中心建设实现业务规则集中管理,可视可控,贯穿各执行环节,成为统一管理的抓手;“2”即2个中台,通过建设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见图1),沉淀华润万家大数据算法模型,实现业务决策,操作智能化;“3”即3大业务体系,分别为商品供应商体系、物流供应链体系、门店全生命周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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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整体系统架构图

(一)重塑财务规则

将当前的会计科目体系向“简洁”的核算科目方向优化,在实现前端系统明细账功能基础上,去除科目不必要的维度,消除“臃肿”的总账。

一是基于管理、税务、核算需求以及系统定位,考虑各个科目段是否需要延续使用,重新设计新的会计科目结构,将原本机构与纳税区两段结合,以是否独立纳税作为设立机构段的标准,减少了纳税区的段值并将其移动至智税系统,保留了核算机构和汇总机构:成本中心段值与人力资源的组织段值拉平,增加了二级部门,做到精细化管理;科目段值只体现核算科目,将税务科目移至智税系统体现,按系统分别做记录及核算,做到分门别类:资金账户段中银行账户改为在子目体现,使得银行日记账更加清晰明了;项目段仅保留了内部项目段,其他属于业务活动的,可以通过业务单据抽取数据得到,让项目段回归其使用本意;交易参考段不再适用、其他辅助核算段仅保留结算号和是否抵押标记,减少了系统记录冗余,其具体活动均已在业务系统中体现,避免数据的重复记录。

二是对于科目段中未使用或较少使用的进行清理,比如人员档案、品类等。

三是对于发生量大的维度,如当包含客商科目占其分录比例超过60%时,可以考虑取消供应商明细账核算,重新定位供应商明细账对应的系统来承接明细数据管理。

四是结合子模块明细账会计核算规则,优化各个系统会计分录生成规则,制定各系统来源的导入频率,设置汇总凭证,并消除根据行摘要而拆分分录的业务,从而达到减少凭证行数的目的。

(二)财能融合

在智能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华润万家将财务流程、业务流程、管理流程融为一体,依托单据中心汇总业务单据,再由规则引擎将业务单据按规则分发到核算、管理报告、税务系统,将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深度融合,从而达成业务财务一体化。

1.全数据归集,集中处理、集中分发

一是将散落的业财数据整理集中根据不同的业务活动、管理业态等设定不同的规则,建立统一的财务规则中心处理业财数据,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达到财务管控前移的目标。借助信息系统实时监控业财数据及管理规范执行情况,推动执行过程的标准化、自动化,提升流程效率,优化风险控制节点,确保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对散落在各个业务系统、财务系统的主数据进行梳理,如对客商数据进行梳理,按照收入客户、商品供应商、非商品供应商进行划分,重新拟定编码规则,同类型同一客商采用一个编码,以统一信用代码作为判断是否同一企业的标准;对银行数据进行梳理,设定各财务主体的银行账户及默认收付款标识等,并将各主数据纳入主数据中心进行管理,确保核心数据的一致性(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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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数据集中处理和分发

注:MDM——主数据系统;HQ——商品结算主数据系统

三是将原各业务活动组建的主数据系统中的数据统一收集到主数据中心,再对比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所需主数据,针对缺失数据在主数据中心搭建维护界面。把主数据中心作为一个中心点,为各业务、财务系统提供数据服务,通过数据接口自动分发或自主获取的方式传递主数据,达到数据同源的效果。

2.全流程优化,完成数据同源治理

为了直接从业务系统抽取数据、反映业务管理和税务管理逻辑,达到业财数据一体的目标,华润万家采用了“单据中心+规则引擎”的服务架构(见图3),单据中心把业务单据归集起来通过规则引擎调用主数据系统的数据配置,根据定义的会计、管理、税务规则,将单据中心的业务单据传递到财务规则中心,结合主数据中心的数据调用,按照规则转换为凭证分录和各类明细账储存在数据仓库中,通过数据仓库分别传递至核算系统、管理报告系统和税务系统,在数据来源统一的基础上,各类规则数据均可追溯查询。

各财务系统收到规则引擎传送过来的单据后,分别计算出具各系统的报告,支撑财务人员从业务的视角发现、定位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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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单据中心+规则引擎的服务架构

3.业务流程自动化

通过规则引擎传递到财务账务系统以及机器人自动化流程的应用,华润万家从原始业务凭证到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再到财务分析报告这一处理过程全部实现自动化、智能化。企业信息系统与供应商和客户等上下游信息系统,与税务局、证监会等外部监管机构信息系统,以及与航空公司、酒店等信息化系统智能集成。通过供应商结算平台,完成供应商一键对账与结算;通过“润出行”项目,差旅费用实现了自动结算及入账。

(三)财务管理的智能化应用

1.技术应用智能化

随着财务共享服务的推进,华润万家财务共享中心的财务人员需要处理来自各种企业的财务数据(包括国际化数据),涉及不同的语言、准则、税法、货币、业务规则、管理要求、文化等,这将借助于规则引擎等专家系统技术灵活处理多种规则间的转换和映射。通过规则引擎的转换,华润万家可以根据不同业态规则、准则及管理要求产生不同的账务结果;通过智税系统根据各地税收要求,完成自动提税、申报、开票等动作。

2.信息生产多维化

公司借助数据库、商业智能、数据挖等智能技术将财务信息以频道的方式提供给名类信息使用者(如银行、税务、统计、财政、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等),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既要保证信息的精准推送,又要保证企业不至于过多披露细节信息,以免造成安全风险。华润万家借助数据库,依托智税系统可一键报税、报表报送,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信息推送;通过机器人自动流程完成每月银行电子回单、电子对账单的下载与保存,自动获取公司每月账户数据,并完成银企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四)管控经营风险

将税务、结算、资金等管控需求整合到系统中,从业务发生开始进行管控,将事后管控变为事前管控。

一是智税系统实现了从计提、生成申报到推送申报扣款全流程的系统化,智税系统与核算系统及规则引肇等系统有效联动,自动系统运算、集中推送凭证代替人工分散的线下作业,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有效提升效率和准确性。通过调用全国各纳税主体的基础信息、涉税规则和计算逻辑固化并集成至系统中,改变了信息、规则线下分散留存的情况,实现了系统化和集约化,为纳税申报工作集中上收财务共享中心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按照结算规则自动进行货款分配结算,设置多重管控规则并考虑了账期、品类等因素,如锁定规则(法务冻结余额赤字等)、可配规则(资金预算),所有规则灵活配置并可设定优先级,以减少人为干预和差错,实现货款支付科学管控。三是在系统中嵌入40余个敏感词,发票开具内容涉及旅游景点、高档酒和香烟等时系统会自动预警提示违规事项,将财务管控逐步前移,同时也可以从发票管理系统中批量提取带敏感词的发票明细,将管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八项规定防控提供硬约束。

三、价值成效

华润万家耗时一年半时间完成了财务数字化转型及管理重塑项目,其成效主要体现在管理收益、综合收益等方面。

(一)管理成效

通过财务重塑项目,华润万家成功构建以业务规则为中心的集中管理模式,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与应用,基于规则计量结果,其管理报告、财报、税务报告有效分离,提升报告出具效率。优化科目方案、统一核算规则,推动了核算口径的统一。将结算管理加入采购审核环节,商品款支付引入资金预算管控,资金能按计划支付,资金管控得以保障。在税务开票方面,强化了税务风险识别和管控,并且推动组织变革,纳税申报收归共享统一操作和管理。除此之外,华润万家财务共享中心在数字化转型思维的引导下,自主学习开发了20多个机器人自动化流程,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提升了工作自动化率。

(二)综合收益

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华润万家运营效率显著提升,月结加班时长降低70%,交易对账周期从10天优化为每天核对,节约了90%的人工成本,纳税申报由200余人精简至30人处理节约2200个人工小时。系统运行效率也稳步改善,凭证行数量由月均2000万减少至1200万,减少了40%,月结关账、管理报告出具提前3日完成,对账准确率达到95%。此外,在数据治理、运营成本、供应商管理等方面,每年可为公司创造约1200万元的收益。

(三)协同共赢

前几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大量员工异地办公,供应链协作困难,尤其是对于结算频繁、数据明细多、核对复杂的零售行业。华润万家通过重塑后的结算系统满足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在线开具、在线流转、自动化处理、无纸化操作等业务需求,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营的同时有效降本增效。仅2022年,华润万家为32家供应商结算90笔货款,付款近5000万元,顺利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极大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周转难题。

(本文来源财务与会计 | 数据学堂)


6G发展进入关键窗口期

6G脚步渐近。近日,在由国家6G技术研发推进工作组和总体专家组指导,未来移动通信论坛、紫金山实验室主办的2024全球6G技术大会上,全球移动通信标准制定组织3GPP(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的3位联席主席分享了3GPP 6G标准时间表:2024年9月,启动6G业务需求研究;2025年6月,启动6G技术预研;2027年上半年,启动6G标准制定;2029年,完成6G基础版本标准,即Rel-21版本标准。

2024年是6G技术遴选的关键窗口期,6G标准亦将在今年启动。按照移动通信产业“使用一代,建设一代,研发一代”的发展节奏,6G技术路线、场景需求等正在各方讨论中日渐明晰。

多种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

作为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6G将成为连接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桥梁,助力实现从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的跨越。中国移动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易芝玲介绍,相比于5G,6G网络在传输速率、时延等层面均有望显著提升:峰值速率将达到100Gbps,较5G提升10倍;时延将降至0.1毫秒,仅为5G的十分之一。此外,6G用户体验相比5G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当下,世界主要经济体正加快推动6G研发,各国政府、企业纷纷投入巨资开展6G技术研究。目前,6G研究正处于标准化前期需求定义和关键技术突破阶段。

易芝玲强调,移动通信技术的演变不仅是无线空口技术的变革,更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等多种技术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创新。在她看来,6G是通感算智深度融合、空天地一体全域覆盖的新一代移动信息网络。

具体来说,实现通感智算一体化无线网络,需要增加感知、智能、算力、数据处理等能力;实现空天地一体全域覆盖,需要重点关注低轨卫星,考虑其与地面蜂窝移动通信网络在业务、网络或空口层面的更优匹配。

她也坦言,在任何一项新技术从起步到大规模部署的过程中,高成本、高能耗等问题都难以避免,在6G部署过程中亦是如此。

此外,在消费端,5G的频谱效率和单位能效尽管远远优于4G,但普通用户难以感知这一优势;用户流量的成倍增长,也没有反映到运营商的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值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指出,运营商获得的5G红利不及预期。

汲取5G经验,6G需要更加多元化、个性化,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对终端、网速、频谱、智能、安全、时延的差异化偏好。

落地需兼顾绿色、性能等要求

伴随3GPP 6G标准时间表的明确,产业界对6G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6G如何在支撑要求更高的行业应用需求的同时,低成本地满足用户刚需?邬贺铨认为,6G空口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架构模式,将基站设计得复杂一些,并相应简化对终端的要求。同时,可引入AI技术,以计算代替调制、编码和射频前端处理,用计算辅助通信,降低终端芯片设计复杂度。

“AI在6G网络中必不可少。”中国科学院院士、紫金山实验室主任、未来移动通信论坛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尤肖虎直言,在6G关键指标中,AI原生与绿色、性能保证等方面存在矛盾,必须找到能兼顾这些要求的方案,真正实现6G愿景。

“AI在6G网络中需要大数据和极高算力。这意味着如果解决方案不当,将产生非常高的能耗。”尤肖虎说。高能耗意味着更多碳排放,这与网络绿色化目标相悖。因此在他看来,将AI嵌入6G网络面临的第一个关键挑战就是环保问题。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要求,6G网络能力需要在至少提高一个数量级的同时保持能耗不变。这意味着每比特能耗都应该降低至少一个数量级。对于6G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此外,尤肖虎认为,AI在6G网络使用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问题也将成为未来的重大挑战。他解释道,AI存在不可解释性和不可预测性,如果直接把AI部署在物联网络中,可能会导致网络性能不稳定。

因此,需要找到合适的方法让网络维持稳定。在尤肖虎看来,可以通过基于数据知识图谱的原生AI,满足6G网络的绿色要求;通过进一步发展特征数据驱动的网络数字孪生,解决网络AI性能不确定性问题。

“6G不仅是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器,也将为广大平台、物联网和终端企业创造比5G更丰富的创新和商业机会。”邬贺铨认为,在发展6G时,要更加强调应用生态,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低空经济有望成6G应用典型场景

发展6G不仅要关注相关技术,更要关注其潜在应用。低空经济被认为是6G的一个典型应用场景。“低空经济作为6G新兴应用场景,在本次大会已经成为普遍共识。”2024全球6G技术大会程序委员会主席、未来移动通信论坛副秘书长吴建军说。

“从目前来看,6G与传感技术的整合似乎是运营商最大的创收机会,其中最大收入来源可能是无人机服务。”中国电信首席专家、贝尔实验室Fellow毕奇强调,无人机将在快递业、农业、智慧城市、低空巡检等场景发挥价值。

围绕这片新兴产业蓝海,运营商已经开始了部署和尝试。毕奇介绍,中国电信围绕低空蜂窝系统覆盖进行多方面探索,在8个城市进行了试验验证。在他看来,低空经济不仅有望成为6G的主要应用场景,也是运营商最有可能扩大收益的领域。“覆盖低空空域的基站数量占地面基站数量的1%—2%,但可以带来两位数的收入增长。”他说。

“6G与低空经济相伴相生,这二者的结合也有众多问题需要探讨。”吴建军说。他透露,未来移动通信论坛计划创建工作组,专门负责研究低空经济领域的技术问题,推动其标准化和产业规模化。同时,工作组将聚集来自不同产业的专家,推动低空经济在6G技术加持下真正发展成一个成熟的规模产业。

(来源:科技日报)


华为IPD产品管理:“从无到有”形成的过程

我们回顾一下华为从IPD一无所有到最后形成的过程。

从1999年开始,华为处于一个什么状态?从产品的效果和市场竞争力来说,那个年代其实是不缺市场的,只要有产品基本上就能卖出去。而且华为当时在交换机市场做农话,它的报价和产品售价,是国内的同行包括国外的竞争对手的1/10、几分之一,所以事实上,它有市场,不缺产品。

但是如果再往前发展的话,产品就会遇到一个非常强大的瓶颈。很多时候我们的产品说白了不如别人的好,当时我们总结华为有什么样的成功经验:服务好、态度好、价格低。

一、差距

在当时我们做过一个调研和调查,评估一下华为和当时业界最佳的竞争对手,我们当时叫做友商之间的差距,有一项非常明显和非常典型的光网络产品,华为真正把它做出来要129周,就相当于两年多的时间,但是当时我们的最佳竞争对手阿尔卡特只要40周。我们当时花了300万,做了这样的调查和调研,拿到这个结果之后,内部很多人不信,他们觉得不可能,别人怎么会这么短,我们已经花了很长的时间做到这种程度了。

所以当时我们给自己说的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们自己其实是很差的,只是没有认识到。然后反映在日常管理中,会有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市场,领导们只要去见客户,就带来了大量的需求,或者答应了一些我们根本就做不出来的东西。

不断的失策研发的资源,北京的客户有大项目要支持,广东的客户也有大项目要支持,然后所有的项目都要去支持,最后上网的话质量极差,经常有客户投诉。

所以在这种状态下,其实IBM打动任正非的只有一条,你想不想要一套未来可以支撑企业百年大计的管理体系。任正非去了美国以后,带回来的是我要学西方,但是在当时能够获得这个合作的机会,或者是引入IBM跟华为一起长期合作,拍板人是孙亚芳。

IBM当时讲了两点,让孙亚芳能够接受,而且完全的搬运了需要去做这个东西。

  • 第一,IBM顾问告诉他,如果做了这个东西,可以带来产品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就是未来产品的开发和推出市场的产品质量、稳定性是一致的,而不是放出去之后带来的全部都是低价。

  • 第二,我给你一套未来可以支撑你长足发展的研发管理体系,而不是今天觉得市场非常重要,成立一个庞大的市场部,或者技术非常重要,成立一个庞大的技术部,是把整个产品管理体系框架搭建起来。

基于这两点,孙亚芳也同意引入IBM公司来跟华为做一个咨询项目。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顾问陪着华为走过了非常非常艰难的时期,包括一开始公司内部有非常多人反对,但是沿着这个过程回头看的话,会发现这个过程华为自己付出的代价更大。并不是说做了IPD华为就能成功,其实华为能成功,很大一个原因是选对了行业,它在一个非常好的赛道上去发展。

回过头看它整个的发展历程来说:

  • 第一步,它赶上了国内电信业务发展的大趋势和大龙头。

  • 第二步,不管是自己主动也好,市场竞争的条件驱动也好,一步一步走上了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再往下的话,终端、云管端、企业网、运营商共同发展。

回头来看这个发展历程,其中每一步的业务发展、业务变革、产品管理和每一年的管理重点优化都是匹配在一起的。所以对华为的研发或者华为IPD而言,其实有一个背后暗含的概念和逻辑在里面,即管理体系一定要匹配业务发展,而且管理重点能力的构建,一定是为现在和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服务的。

二、四个阶段

我们简单把整个IPD的过程分成了几个阶段:

  • 第一个阶段:导入期,那个时候非常多的同事或者同伴们都在质疑,到底要不要引入这样的体系,而且要耳提面命的去听顾问的要求和解释,但首先引入的是概念、理论和方法,甚至花了半年多的时间去讨论到底华为做的是什么产品,这个阶段之后,设计出来了基本的业务框架,定义了基本的流程运作要求和基本的运作团队。

    所以在2000年左右引入了引导者和试点团队,慢慢的以一个小试验局的方式来验证这样的运作方式,打破原来的部门墙。其引入过程是先一个试点,然后再加上30%的试点,50%的试点,100%的推行。

  • 到了第二阶段,2001年到2003年,其实根本没有大的流程优化,或者是动作优化,而是把原来设计好的管理方式、运作团队定义,基于这个要求不断去夯实各个核心角色的能力,包括怎么去做产品定义,怎么去做业务设计,怎么去做系统设计,去强化这些内容和这些方面的要求和能力。

  • 到了第三阶段,华为已经走向了国际化,已经开始往外面去延伸了。单去解决研发产品的能力和产品质量,已经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它要考虑怎么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怎么去跟国际接轨,怎么去跟销售体系衔接,那么这一点就是延伸出来的IPD。

  • 再往下进入第四阶段,产品已经进入了全球top1的行列和领域,但华为原来最熟悉的一块业务,运营商业务看到了天花板,因为全球有TOP200的运营商,每一年业务领域和运营商的投资,我们是看得见的。那这个行业和市场里面,华为如果做到了老大,能吃掉的份额也是有限的。那如何再去扩张,再去找新的细分市场?所以一步一步打破业务的天花板,一步步进入企业网领域,进入终端消费领域,这样一步一步打破了天花板。

事实上,做企业网的产品开发和做手机终端的产品开发的框架可能是一致的,但是如果把大型设备的开发过程和流程,包括管理体系引入到手机上,那是不适用的。包括当时我们跟手机的IPD团队也讨论了好多年的时间,究竟应该抓什么放什么,所以在1990年以后,更多的华为IPD的管理或者产品开发管理,抓住的是主干一致,末端灵活。

主干一致,也就是说所有的产品,不管是面向哪些市场,不管是面向企业网也好,运营商也好,终端消费品也好,一定要做的事情是不能丢的。比如说要做细分市场的分析,要做产品定义,要做业务设计,但是有些东西是可以变的,哪些能变?关键点的一些设置,包括一些过程中的质量的关键点的把握,这些东西是可以变的。

再往下的话,适配了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行业之后,IPD就考虑怎样面向未来,因为华为已经是top1了,它解决的并不是市场需求导向,开发新产品的问题,它如果要做top1的话,要面向未来,跟大家一起设想未来的面向5G时代和6G时代的互联网应该是什么样的运作模式。

这一块,其实是IPD原来解决不了的,必须要把idea再加上未来的市场运营和管理全部都融合在一起。所以现在华为的IPD又往前延伸了,原来叫做集成产品开发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但现在华为的IPD叫做Idea To Market,实际上就是把所有的信息来源,产品开发的导入,全部再往前做了延伸,一步一步往上面走。

罕见18部委联合发文,事关数字化转型!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携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共计18家部委,联合发布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该计划明确了有序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照既定的数字化转型标准开展转型升级的具体要求。

《行动计划》特别强调了持续健全和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标准化体系,集中力量突破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等关键领域的标准化瓶颈,加快制定与修订涉及关键技术应用、创新型模式设计、分层分类管理、测评验证机制、互联互通性能等数字化转型迫切所需的一系列标准。

政策概览

《行动计划》明确了有序引导和推动企业按照既定的数字化转型标准开展转型升级的具体要求:

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

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

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

二、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

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

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

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国际标准研制

积极参加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等行业性国际组织活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等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

深入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技术、热带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在温室气体减排、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持续金融、矿山安全、航运贸易数字化、信息通信、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等领域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打造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

持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共性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深入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我国标准化工作需求研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WTO/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标准工作研究。开展合规管理、环境社会治理(ESG)、边境后规则等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

积极推进标准数字化研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强化国际国内重要标准化事项专家论证及决策咨询。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商务部、中国工程院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

(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

(二)完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出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机制,以标准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推动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畴。完善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前沿技术成果标准化进程。强化标准研制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

(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

(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乡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相关标准。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00项以上,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构治理领域标准化前瞻研究和统筹协调,推动组织治理、合规管理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和转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粉尘防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事故调查统计等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场所、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与装备、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标准研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标准,完善法庭科学、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法庭科学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视频编解码技术、视频图像分析、边界安全交互等标准研制,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

(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积极推动国际标准研制。积极参加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等行业性国际组织活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等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深入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技术、热带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在温室气体减排、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持续金融、矿山安全、航运贸易数字化、信息通信、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等领域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打造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健全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机制。制定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指导意见,加快我国标准化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支持民营企业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促进国内标准组织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内对口单位协同发展,推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实现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根据运行实践提出标准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二十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健全统一协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强化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社会治安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进一步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面、权威性。系统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加快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制定一批填补空白、引领发展的高水平团体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强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性、影响力,形成以企业标准“领跑”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格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提高标准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流程、平台和工具,强化标准制修订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维护更新、升级迭代。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效率,实现新立项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加强标准统计分析。加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引导与监督。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健全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机制,规范团体标准发展。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标杆企业。完善标准版权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标准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丰富宣传形式、渠道和载体,广泛传播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统筹协调,改进试点示范项目管理,提高试点示范质量和效益,凝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模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入驻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鼓励集群促进机构参与标准化研究与标准制修订,鼓励标准化机构入驻集群促进机构,鼓励集群促进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形成集聚式发展效应。持续推进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试点,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统计评价。健全对标达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瞄准先进标准提高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统计局、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监管活动中严格依据标准。建立健全法规和政策文件引用标准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和法律衔接信息服务。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和标准实施数据调查统计制度,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站点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重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征集推广工作。建立标准制定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机制,搭建全国标准制定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对各类标准制定活动、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审评工作的监督。开展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加强标准编号、复审和备案监督。持续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强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据归集和分析,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三十)深化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共性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深入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我国标准化工作需求研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WTO/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标准工作研究。开展合规管理、环境社会治理(ESG)、边境后规则等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积极推进标准数字化研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强化国际国内重要标准化事项专家论证及决策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商务部、中国工程院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强标准试验验证。制定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与管理办法,对标准验证点建设运行和标准验证项目实施一体化管理。设立不少于50个国家标准验证点。推动检验测试方法、检验设备、标准样品等自主创新、协同配套。围绕新兴领域和优势领域,参与国际标准验证,为中外标准体系兼容和互认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一体化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强化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推动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科研机构。进一步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围绕前沿技术和新兴领域前瞻布局,加快培育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需求,规划新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发挥标准化总体组作用,研究建立新材料标准化统筹机制,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化协同发展。推进技术组织联络机制实施,畅通技术组织体系微循环。深化推进考核评估,试点开展委员履职能力评估工作。推进技术委员会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实现“能进能出”。〔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多层次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普通高等教育,推进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推进标准化领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开展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统计,建设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培养数据库,建设一批国家级标准化人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推广“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模式,培养选拔一批标准化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企业标准化总监。鼓励技术委员会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协同推进标准化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进一步丰富标准云课、委员网络讲堂课程资源,广泛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依托行业、地方、科研机构和高校,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青年英才选培活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组织实施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有关标准化协调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标准化重大事项。不断健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领导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统筹提升标准化工作效能。全面开展纲要实施效果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十五五”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纲要及本轮行动计划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抓紧工作部署,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任务落实落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支持地方和行业部门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表彰奖励。推动标准化学科体系建设,打通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上升通道。完善标准化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标准化统计工作程序,加强统计结果应用,开展标准化发展状况总体分析,发布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国统一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拉开序幕,专家建议:企业尽快理解规则、拥抱变化


全国统一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拉开序幕。


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等目标。


与此同时,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部分出口企业的影响也已开始显现。内外监管双重背景下,企业如何应对?


日前,南方财经《绿金圆桌派》栏目以“碳足迹管理——企业的新挑战与应对策略”为主题,邀请了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人虎,中国银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双碳创新中心负责人李栩然,标普全球能源转型市场专家殷雨薇,共同探究了建立统一碳足迹管理体系下,企业所面临的挑战。







生产侧、消费侧转型



在以往,碳足迹管理更多是对企业生产端的约束。《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实际上从生产侧、消费侧全链条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立。


从生产侧来看,唐人虎认为,《实施方案》强调的是通过市场机制调动供应链系统性降碳。碳足迹衡量的是产品或服务从“摇篮到大门”或“摇篮到坟墓”的碳排放。通过碳足迹评价,可定量识别出产品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的碳排放贡献,让企业可有的放矢地针对关键供应环节开展节能降碳措施,例如产品的生态设计、原材料供应商选择、物流运输方式、生产工艺等,有效实现终端产品碳足迹降低目标。随着碳足迹标识和披露、碳足迹分级等政策手段的实践落地,低碳产品、低碳消费或将成为新的市场趋势。未来供应商的低碳表现将成为其商业竞争力之一,链主企业应充分发挥供应链引领作用,制定低碳采购制度和供应商评价体系。


“在《实施方案》关于将碳足迹纳入绿色低碳供应链和产品的评价指标等要求的指引下,我们预计国内企业将更积极、主动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唐人虎说。


除了推动供应链降碳外,在唐人虎看来,《实施方案》另一值得关注点在于“有序推进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


唐人虎认为,这将倒逼企业进行低碳生产。一方面,科学清晰的碳足迹标识和披露信息,将加深消费端对碳足迹的理解认识,潜移默化培养大众的低碳消费意识,引导消费行为向低碳产品倾斜,并为差异化的低碳消费需求提供可靠的辨识;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碳足迹的采信场景,将有助于营造对低碳产品认可度高的市场环境,形成低碳消费和生产的良性循环。


殷雨薇认为,《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政府的主观能动性。例如,消费端碳足迹标识和碳普惠政策的实施,不仅是外部贸易伙伴的要求,更是中国自身寻求的主动变革。在全球范围内,包括发达国家在内,能够立足消费端构建全国性的、影响轻工业消费产品及消费者服务的体系寥寥无几。


“消费端数据更为复杂,产品种类繁多且计算流程繁琐。然而,鉴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若成功构建这一体系,其减排效果或将与传统碳市场同样显著和有力。”殷雨薇说。


作为金融机构代表,李栩然则更关注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立对企业碳账户数据库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利好。


“目前,中国正在建立包括强制碳市场、CCER、碳普惠机制等在内的多层次碳市场。碳足迹体系的统一建立将推动企业碳账户数据库的积累,打通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体系之间建立的横向数据和纵向的历史数据,促进碳交易市场的公平,最终推动多层次碳市场真正建立起市场化交易机制。在这个基础上,金融机构可以基于更科学的基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李栩然说。 







撬动国际对话 



近年来,国内已有大量企业开展了碳足迹评价、碳标签认证等工作,不少省份也出台了多项专项政策,引导,甚至激励碳足迹评价和体系制度建设等工作。


来自中创碳投的一份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国内碳足迹工作多为外贸导向。


唐人虎表示,国内碳足迹管理的驱动力,总体多以应对国外下游客户的绿色贸易要求和低碳供应链要求,提高出口外贸行业的绿色竞争力为导向。其次是增强自身产品的低碳价值属性,建立绿色低碳品牌和营销形象。在缺乏明确政策指引的情况下,内向型企业普遍缺乏碳足迹评价的自主驱动力。


在规则机制方面,国内企业也处于被动应对状态。


唐人虎表示,目前国内碳足迹评价的规则依据仍绝大多数依赖于欧美的标准和技术体系。随着欧美绿色贸易壁垒新政频出,中国企业目前只能被动适应和接纳国际规则,在国际规则制定上缺少话语权。另外,由于国内缺乏本土的、权威性的碳足迹数据库,国内产品碳足迹数据在国际市场认可度较低。


因此,唐人虎认为,尽管碳足迹体系与CBAM的核算边界、计算规则完全不同,但建立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碳足迹管理体系是目前应对国际碳壁垒的有效抓手。


李栩然认为,一方面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推动了国内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加速建设,另一方面统一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为出口企业准确进行碳核算提供基础,对其应对贸易壁垒也至关重要。


殷雨薇表示,《实施方案》释放了政府一个明确的信号,即回应了出口导向型企业,尤其是钢铁、有色金属、电池及光伏企业面对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涉碳贸易政策的顾虑和企业实际需求,这一点很让人鼓舞。


“以钢铁为例,相关预测数据显示2026年至2040年间,中国受CBAM影响的产品含碳量约2亿吨,其中钢铁产品占比高达85%。但目前钢铁行业尚未纳入全国碳市场,而纳入地方碳市场的企业约80家,仅占钢铁总产量的约13%,因此CBAM对钢铁行业的碳核算和碳管理能力建设都提出了挑战。CBAM政策的出台已向企业传达了加强碳管理的紧迫性。”殷雨薇说。


殷雨薇还观察到,目前部分企业对碳边境调节机制仍抱着抗拒的态度,有些企业在应对这一机制时会去盲目投资购买绿证,《实施方案》的出台实际上也能帮助企业理解碳配额等机制意味着什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更有效应对涉碳贸易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在此大背景下,殷雨薇认为,《实施方案》撬动国际对话,也为企业提供了理解和适应碳管理机制的契机,为今后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更多对话的机会。






理解规则、拥抱变化



尽管碳足迹约束的主体是企业,但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立更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各司其职,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制度、金融和市场环境。


唐人虎认为,政府应在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起核心作用,并通过借助智库的支持,制定和推行相关配套标准,确保地方和行业级碳足迹管理体系得以有效实施。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在积极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构建。地方政府应尽快推动包括建设碳标签制度、开发与国际接轨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建设行业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推动产品碳足迹分级制度、开发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并设计碳普惠机制等工作,为统一碳足迹体系建立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唐人虎说。


金融机构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立中同样发挥着关键作用。李栩然认为,金融机构推动绿色低碳的核心作用在于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但目前市场上与低碳专项相关的团体标准繁杂且缺乏统一指导,导致资金分散且方向不明。因此,建立统一的碳管理体系能为资金流动提供明确指引,确保资金更多地流向绿色转型领域。


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李栩然表示,建立明确的绿色标准体系和监管机制将增强中国绿债市场透明度,推动中国绿色债券被更多国际投资机构的认可。


对于第三方机构,唐人虎认为企业咨询和认证服务商应提供碳足迹碳标签评价、认证,碳足迹绩效提升和管理体系建设,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和企业碳管理能力提升等服务,而未来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将在企业级碳足迹管理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


事实上,近年来第三方服务市场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并已落地了不少创新实践。如中创碳投目前已在碳足迹碳标签评价、供应链碳管理、标准开发、碳足迹因子库、碳足迹数字化系统开发建设、产品碳足迹认证等领域积累了经验。


殷雨薇介绍,标普正在为企业提供市场分析、咨询服务,助力企业深入理解全球碳贸易政策,以准确评估进出口碳成本并指导投资决策。在碳足迹领域,标普专注于市场估价和综合能力建设,不断更新体系以适应碳市场发展。在支持政府与企业的能力建设方面,标普还特别关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促进当地碳市场起步与发展,并鼓励中国支持其碳市场能力建设等。


对于企业而言,殷雨薇建议,企业应理解规则、拥抱变化。


“目前,中国新能源等产业在全球市场份额较高。一旦构建起碳核算碳管理的能力和完善的体系,中国也将能更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因此,我们希望企业不光看到挑战,也应看到巨大的机遇,珍惜当前宝贵的窗口期。”殷雨薇说。

作者/郭晓洁 来源/ESG热搜榜

中科院院士梅宏:数字化转型本质是一场思想变革

“在某些特殊时间点,创新可能就是一次变革的机会,能带来换道超车的机会。现在我们说的‘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就是这样的一次变革机会,变革带来的创新空间是无穷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近日在演讲中表示,当下应从范式变迁的高度来看待数字化转型。


  来源:澎湃新闻


当下,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其中中国是支出增长最快的。但当下数字化转型正面临一系列的挑战,比如说陈旧的考核体系、孤立的组织架构、短视的战术规则、有限的专业知识和不足的创新协作。

梅宏将其总结为“三不”(现象):

一是“不想”。
因为传统的观念和路径依赖,对科技发展态势的理解、认识不足,对这一轮数据和AI带来的革命,很多人也是抵触的。

二是“不敢”。传统行业的转型可能有风险、有阵痛,投入也比较高,很多人不敢率先探索。都希望别人先做,自己再做。

三是“不会”。缺少方法、技术和人才,缺少实践验证过的成功经验和路径。

梅宏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从范式变迁的视角来看待数字化转型,“它也是一场思想变革,是一场模式创新。有这样一个时代节点在这里,我们怎样改变思想观念,去迎接这次大的变革。要做这件事首先是要改变理念,通过解放思想转换观念,建立新时代的思维方式。我们需要做好教育筑基,大量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还需要做好规划、顶层设计,同时在点上要做好案例的示范,去迎接这样一场范式变迁。”

所谓范式,指的是对某一事物的解释以及如何把一件事做成的过程,范式变化意味着行为、思维方式的重大变化。在科学范式中,天文学从地心说到日心说就是一个范式的变化。

梅宏表示,每次的范式带来的是机会和变革,数字化转型也是一次数字变迁。在经历了农业、工业、信息社会后,当下正在诞生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数字经济。

数字化转型就是构建新兴数字经济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催生新业态,同时也促使一些传统业态走向消亡。“这个转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个人的观点至少是要到本世纪中叶。”梅宏说。

此外,梅宏表示,数字化转型不等于数字化。“我们需要从简单的信息处理的数字化到整个流程的数字化,到完成整个组织的重构,流程的再造,整体的优化。如果整个公司的流程没有任何的变化,就谈不上转型,还只是一个提质增效的过程。”

梅宏认为,数据要素化可能是数字化转型更高阶的表征,即将数据确定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通过各种手段让它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我们需要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模式。”



智能制造十三五规划铺路,十四五规划融合,十五五规划建什么?

智能制造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步步演化过来的。所谓的智能制造本身是一个虚拟抽象出来的概念,因为没有哪个工厂一上来就说自己想打造智能工厂,而是希望通过智能制造的一系列技术解决工厂的问题,所以智能制造或者智能工厂的内容是虚化的,可以理解为是一系列项目的总称,但是智能制造的目标又很明确,即帮助工厂实现开源(更多的卖产品)、节流(节省成本)、敏捷(更快的响应市场反馈)、缩短周期(更快交付)
之所以说智能制造建设内容是虚化的,因为其包含了太多内容,小到质量检验的量具,大到ERP、MES信息化系统,抑或是数字化看板等,都属于智能制造的范畴。从十二五器件的各类软件工具采购,到十三五的系统建设,再到十四五的数据融合,都是以工厂优化升级为目标进行的一系列智能制造升级。那么这几个阶段都完成了哪些内容。
十三五:从“信息化”向“数字化”起步
“十三五”期间,智能制造进入概念普及与试点验证阶段,全国范围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政策如《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密集出台。
这一阶段的核心关键词是:
·设备互联:生产线设备联网率显著提高;典型的就是MDC、DNC系统;但是由于传感技术缺少,设备联网居多的大部分是生产机床,与现在的物联网IOT虽技术为同一技术传承,但是建设内容有云泥之别,相差非常大。
·系统密集推进:ERP、MES、SCADA等系统在十二五初期已有一些中大型企业实施,但是十三五期间重点查漏补缺,将十二五试点部门、车间全力推广到全厂,在这个阶段基本上有实力上MES、ERP的企业已经是最后一波高潮,用友、金蝶、西门子等企业收入暴涨。
·信息化系统完善:企业的管理诉求非常多,但是由于MER、ERP、QMS等系统并不一定能够全面覆盖,所以企业寻找了很多名目建设了很多系统,甚至很多企业建立起38套以上系统,初步实现业务数据覆盖;
所以十三五期间实现了各类系统搭建,以IT的技术梳理了企业流程,以各类系统功能覆盖了的业务,十三五基本上实现了纸质化-电子化-信息化的转型升级,很多企业告别了纸质单据,然而,数据孤岛、缺少标准、系统割裂、缺乏平台能力成为后期的通病。
十四五:从“数字化”向“初步智能化”过渡
“十四五”期间,以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台、算法应用为引领,全国重点推动企业“上平台、强数据、建模型”,逐步从设备层智能走向业务层智能。这一阶段的关键词是:
·工业互联网大范围推广,平台接入逐步规范;以三一重工的根云为例,希望将设备数据全面采集,虽然貌似与十三五MDC所提及的业务类似,但是平台所接入的设备数量、种类相差非常大。
·局部智能化能力落地:如智能排产、预测性维护、图像质检等;虽然每个企业都声称自己成功实施了APS智能排产项目,但是真正用起来的寥寥无几,稍微用起来的主要是消费品行业,比如牛奶生产、巧克力、啤酒等;离散行业甚至是流程行业APS更多的只是面子工程。除了智能排产之外,预测性维护还处于PPT理论阶段,工厂几乎用不上。倒是智能化检验发展非常迅速,质检非常依赖硬件,由于传感器技术的快速发展,数采量具、图像识别、扫描式检验等技术日趋成熟,在大批量生成的汽车、电子产品领域智能化质检基本上已经是标配,智能化质检基本上是工厂智能化的天花板。
·数据中台、IOC中心建设兴起:尤其前期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非常多,有的企业多的达到了上百个信息化系统,系统集成、数据融合成了企业最大的问题,数据中台在十四五期间是最成功的产品,将各个系统数据融合存储管理,最终实现可视化,由于实现数据中台的核心工具是大数据平台。
眼下的问题:遗留的“四大结构性短板”
当前,正值十四五收尾、十五五谋篇之际,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仍亟待解决:
·数据孤岛仍未打破;
·系统“各自为政”,数据结构、接口协议不统一;
·业务数据横向不能通,纵向不能下沉;
·企业“看得到数据,却用不起来”。
所以十五五阶段数据中台不会消失,类似于ERP对于十三五、十四五的角色,在十三五期间是主角,在十四五期间是配角。在十五五期间,还没有实施数据中台的企业将会开展数据中台建设,但类似于ERP、MER一样,中小型企业并不需要太重的平台,所以开源型的敏捷大数据平台将是十五五期间的宠儿。
智能化应用会持续涌出
智能排产、质检等业务场景在十四五期间已经有一些端倪,但是在十五五期间会涌现的更多,在生产、质量、设备、安全、能源等多维度都会出现智能化的应用点,所以在十五五期间的解决方案肯定是以案例为驱动的,因为每一个应用都会非常小且深,仅仅依赖开源短暂研究已经跟不上市场的诉求。尤其类似于ERP、MES等系统临阵磨枪的解决方案,肯定会被市场淘汰。
懂制造又懂产品、了解案例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稀缺
十三五建设系统需要懂企业,十四五建设数据中台需要懂数据,但是十五五做解决方案需要了解企业的业务,而且需要了解市面上的产品,同时需要了解产品的案例。综合来讲,十五五需要的是浅入深出的人,站在全局帮助客户规划某个业务,与各个系统做交互与集成,但是对某一个应用点又非常了解且深入、护城河深。
十五五:智能制造方显真身
未来五年,是制造业完成“数转智进”的关键窗口期。之前我们也提到过,智能制造不是目标,只是实现目标的途径,所以智能制造会依据新兴的技术解决目前的痛点,持续优化工厂。目前有以下几个方向:
主线一:单个业务的持续完善
十四五期间出现了智能仓储、智慧质检等业务,由于新兴技术成本的降低,会进一步优化现在的业务,比如仓储搬运会更多采用AGV、IGV等智能终端,甚至会出现更先进的智能机器人。质检会随着传感技术进一步提升质量检验的速度,比如图像识别划痕、视觉检查缺陷、传感技术采集过程数据,最终将质检过程演化为一场悄无声息的数据录入过程。
甚至个人判断硬件升级对企业管理业务的影响甚至要大于软件,因为软件解决的是协同、流程化、可视化的问题,缩短交付周期中的窝工现象,而真正能指数级提升生产效率的还需要依赖硬件。
主线二:工业大模型嵌入
大模型与工业之间的对撞非常强烈,大模型讲究的思维联想,部分问题会延展的非常开阔,不会出现精确的答案。但是工业讲求的是精确、精准,一旦某个数据出现问题或者不准确,这个应用在工业端基本上会被遗弃。所以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工业大模型的场景,但是距离可落地还很遥远。但是大模型+工业一定是一个方向,只是现在还不太明确。
而且大模型的落地也会依赖以下这几个层级,咨询+平台+落地。
图1.png
主线三:厂内向厂外拓展
十三五、十四五基本上都是在工厂内部做升级,但是对工厂生产计划影响最大的反而不是厂内。随着制造业向智能化、协同化加速演进,越来越多企业选择“厂内+厂外”双线并行的升级路径:厂区内推动智能制造升级,聚焦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数字化与精益化改造,构建智能产线与数据中台;同时,厂区外则着力建设柔性、高响应的供应链网络,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与上下游形成高效协同,实现从“制造环节”到“生态协作”的全面进化。这种“内提效、外协同”的模式,正成为未来先进制造企业的重要标志。
图2.png
智能制造走到了再出发的门口
回望过去十年,我们从“设备联网”走向“系统集成”;再从“业务可视”走向“部分智能”。未来的五年,将是制造企业真正形成“认知进化能力”的五年。
这不是对旧系统的加法,而是对企业能力体系的重建。
本文来源:企业数字化咨询(作者:风陵渡0426)


分基础、先进、卓越、领航四级培育!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开始了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将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四个层级进行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均须满足《要素条件》要求。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组织本地区、本集团规上企业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有关中央企业做好本集团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并将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本集团的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工业增加值排名前1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排名第11~20位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0个;其他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由所在省统一推荐。
3. 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4.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

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变革开展建设,探索未来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 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开展未来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运营管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变革。
4.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 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数量超过20(含)个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10(含)~19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少于10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计划单列市和有关中央企业的项目由所在省(区、市)统一推荐。
3. 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4.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发布。
5. 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期不超过2年。达到培育目标的企业,及时向推荐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六部门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进行验收认定,并发布名单和宣传推广。

四、其他事项








1.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 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
附件: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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