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行动
山东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行动
到二〇二五年初步形成“三八三〇”集群发展格局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行动。到2025年,山东将初步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创新体系健全、资源要素集聚、链群深度融合、特色错位发展的“3830”集群发展格局。
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方向,目前山东有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电、动力装备3个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3830”集群发展格局,是指加快培育3个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世界级集群,培育认定8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集群,积极打造3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集群。同时,山东将推动集群主导产业产值稳步提升、竞争力影响力逐步扩大,打造动力装备、高端铝业、智能家电等3个超过5000亿元的产业集群;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食品等7个超过3000亿元的产业集群;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海工装备、轨道交通、现代轻纺、生态环保等一批规模达到千亿级的产业集群。
对标国家集群指标体系,《意见》明确了细化创新载体建设、优质企业培育、资源要素集聚、集群治理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链群协同融合等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提出实施集群“强基韧链”“装备赶超”“携手行动”“泰山登顶”等专项行动和机制。
“强基韧链”行动,支持国家级集群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组织实施链式攻关和试点项目,带动创新链前后端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串珠成链”加速产品开发和迭代升级,打造集群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体系。山东将落实“多投多奖”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5年,全省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达5000家,高新技术产品占比达45%,规上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左右。
“装备赶超”行动,支持动力装备、工业母机装备、工程机械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集群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深化产学研联合攻关,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开展自主可控装备研发,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填补国内空白。以集群创新需求为导向,山东鼓励支持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推动重大科技设施、高校实验检测平台向集群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用共享。
集群企业“携手行动”,鼓励大企业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数据联通、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成长。推动“链主”企业、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一致性管控,推动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大企业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到2025年,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达到35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2500家、瞪羚企业达到80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15家左右。集群主导产品本地配套率达到50%左右。
山东将发挥集群促进组织、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和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作用,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与金融对接行动,鼓励集群内“链主”企业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供应链金融,并在集群内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首贷培植”和“科创保”担保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金融管家试点,健全完善产业链金融辅导机制。针对集群内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组织开展“泰山登顶”集群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活动,辅导上市融资。
据了解,山东将对地域相近、产业相关的市联合创建跨区域集群建立专门的工作协调推动机制。同时,统筹现有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对新建成的世界级、国家级、省级集群分别给予适当支持,推动集群重点项目和促进组织建设。